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彰投雲]公投 [打印本頁]

作者: 孤雲    時間: 2010-6-18 06:54
標題: [彰投雲]公投
我是玩真的.請不要開玩笑.不然如有得罪勿怪.

請"版主"於三天後關閉此主題.打攪大家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今天有[某人]傳話說.

因為我這個"外地來的".

到彰投雲區搞分裂.

所以彰投雲區現在的不和諧.

是我造成的.


本人自認來到彰投雲區.

不敢說有何貢獻或建樹.

但還不至於到"破壞"或"搞分裂".

(除了有2個人我不交往之外)


因為感覺很差.所以特發此文.

3天內只要有3個人認為我確實是"破壞和諧者".

本人即刻停止於[彰投雲版]發文.

並不會參予任何聚會與約釣.


如若證實本人非"破壞合諧者".

當事人是否該給我個交代?


(請直接發文.無須忌諱.除當事人外.我坦然接受公評)

我只需要答案.不需要和事佬.



作者: 孤雲    時間: 2010-6-18 07:05
不用打電話.

也不用短消息.

更不用先問是誰.

[彰投雲區]成員直接發文給答案就好.


版主請於6月21日07:00關本文.謝謝!!
作者: 拾荒少年    時間: 2010-6-18 08:42
竟有此一說!
我只能說~有心人不要見不得別人好啊......



老大你什麼時候要來雲林教我釣蝦啊
我可以教你喝1萬CC的方法來回報你
作者: 永和王哥    時間: 2010-6-18 08:55
孤雲大

雖然還沒有機會與你來個老人會

可是從平日與你的交談



朋友第一次的釣蝦(這個朋友是會友 也未曾釣過蝦)

只是在蝦場與你偶遇 (新店你的主場)

你就如此的熱心 教他從線組 起蝦 等等

讓他對釣蝦產生無比的信心

他就有告訴我 你是如此的熱心 教導

所以 我相信你 也絕對無法苟同別人的說法

絕對 絕對 的支持你
作者: 專門去餵蝦    時間: 2010-6-18 10:38
搞分裂!!!!!!!!沒這回事!!!!我跟魯蛋都支持您老
作者: 長腳182    時間: 2010-6-18 11:38
標題: 賭這麼大
3天內只要有3個人認為我確實是"破壞和諧者".

本人即刻停止於[彰投雲版]發文.

並不會參予任何聚會與約釣.
+1還有2個 我變小白 變變變
作者: 阿安    時間: 2010-6-18 17:53
人生看透不要看破

事情看透,你就明白該如何進行;人情看透,你就明白該如何相處。

事情看破,你就不想做事了;人情看破,你就不想做人了。

所以,只要用點心,其餘只是接受。

要做到不去在意他人的言語很困難吧....

嘴巴是別人的,人生是自己的

快樂,是純粹自然的產物,是自己百分百支持自己、肯定自己的禮物。

沒有了自我,一切的快樂都是虛偽的假象。

即使人家批評你、否定你、攻擊妳,

也不代表你的自我受到否定,

唯一能否定你的人,只有你自己。

因此,那些經不起人家批評,人家說一句,

要難過三十天,人家說兩句就要打人翻臉的人,

事實上是對自己極端沒信心的表現。

當然了!這種容易隨人家「批評」起舞的人,

注定要跟快樂說拜拜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只要人家有嘴巴,就會有意見和批評想快樂的人,

就不要太在意別人的批評。

再者,太在意別人想法的人,

不僅不能快樂,也容易失去自己的特色和個性,

更沒辦法發揮自己的潛能。


總之,嘴巴是別人的,人生是自己的,

有習慣性被人家嘴巴「虐待」的人,

請用左腦右腦想一想:『為什麼我要當人家嘴巴的奴隸?

為什麼要這麼在意在意別人的想法呢?』

只要你想通了,你就擁有快樂的自主權了!
---------------------------------------------------------------------------------------------------------
孤雲兄~這是小弟最近在網路看到的文章!!
看完之後覺得很受用.所以轉貼在這與大家分享!!
凡事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   共勉之~~

[ 本帖最後由 阿安 於 2010-6-18 17:54 編輯 ]
作者: 孤雲    時間: 2010-6-19 02:55
感謝各位支持肯定與教誨.

由於忽然收到訊息感到冤屈與不平衡.

枉費我一把年紀還會"看不透".

還要各位老弟操心.

真是汗顏.....


今經大魔王招開大會居中調解.

已與當事人當面溝通.

是因為生活與成長環境不同.

對"事情"與"言語"及"玩笑尺度"的解讀與認知有所差異.

造成各位困擾.

實屬抱歉.

再次感謝各位的關愛.





歡迎光臨 釣蝦釣魚降龍會 (https://vanquishloong.com/vanquishloon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