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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一但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打印本頁]

作者: 魷魚    時間: 2007-8-8 15:18
標題: 一但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正確作法: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 一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申請書見附檔)


http://www.nhi.gov.tw/04personal/personal_8.htm

健保局真的很奸詐…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 都只知道這個…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啊!
作者: 大文胡椒粉    時間: 2007-8-9 09:18
對阿!很黑吧!

老是裝作我很窮......加健保費
作者: 阿安    時間: 2007-8-9 17:50
原帖由 bowen 於 2007-8-9 09:18 發表
對阿!很黑吧!

老是裝作我很窮......加健保費



健保局加健保費就算ㄌ
他們領ㄉ年終還特別多
作者: 阿肥A    時間: 2007-8-9 21:09
老是裝作我很窮......加健保費  +1

謝謝分享這則消息,不然真的都傻傻的被賺
作者: 啊麟仔    時間: 2007-8-24 02:16
我還真的被賺過一次.....................喔!!!我咧     OOXX
作者: 我是一隻小小鳥    時間: 2008-5-16 10:48
難怪健保局的人越來越肥(薪水及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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