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騎機車~自行車要注意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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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啊麟仔
時間:
2009-11-20 18:35
標題:
騎機車~自行車要注意摟
各位騎機車跟自行車的蝦友要注意摟~~~~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9日電)
交通部
部務會報今天修正通過「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民眾若擅自改裝機車,翹高排氣尾管,將罰新
台幣
900元到1800元,預定明年3月起實施。
交通部說,有些機車騎士刻意將排氣尾管改裝翹高,曾發生排出的廢氣傷到路人事件,特增訂機車排氣管變更規定,規範排氣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出水平線。
交通部也將機車排氣管新規定列為臨檢項目,未來只要警察在路邊攔檢時發現違規,騎士將遭罰款。
至於部分大型或
重型機車
的原廠設計排氣管原本就是翹高,交通部邀請專家學者討論後,決定尊重原設計,與改裝的情形不同。
交通部修正的道安規則還包括:機車排氣管數量、安裝位置和汽車的「軸距規格」,全部增列為「不得改裝」項目,違規者一律罰2400元到9600元,預定明年1月1日起生效。
立委提案 騎單車未戴安全帽罰500元
因應國人騎自行車漸成風潮,為降低自行車肇事意外因未戴安全帽致受創傷亡比例,立委提案未來騎自行車,應比照騎機車規定,未戴安全帽者罰鍰新台幣500元。
立法院院會上午處理報告事項,決議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朱鳳芝、陳秀卿、周守訓、林建榮等人,所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69條之2 條文草案,交付交通委員會審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69條之2 條文草案規定,「自行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500元罰鍰。其實施及宣導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未來一旦修法通過,騎自行車或被載的民眾都必須戴安全帽,否則將比照機車規定罰鍰駕駛人500元。
此外,有鑑有線電視盜接情況日趨嚴重,朱鳳芝與國民黨籍立委劉盛良等人提案增訂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4條之1條文草案,明定盜接行為相關罪責,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萬元以下罰金。
同草案規定,提供、製造、變造或輸入相關器材供盜接有線電視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意圖供第3 人盜接系統經營者之系統,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相關設備者,亦同。
[
本帖最後由 啊麟仔 於 2009-11-20 18:37 編輯
]
作者:
長腳182
時間:
2009-11-20 19:23
唉....又缺錢改花招 改天會因為撞車導至頭破血流案件增多 所以開車也要帶安全帽
作者:
彰化宜天方
時間:
2009-11-20 19:30
原帖由
長腳182
於 2009-11-20 19:23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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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又缺錢改花招 改天會因為撞車導至頭破血流案件增多 所以開車也要帶安全帽
哈阿
這樣工程就很大囉唷
或許還要加裝防滾籠
這樣才算安全唷
作者:
彰化小毛
時間:
2009-11-20 22:06
開車要帶口罩,全罩式安全帽
袖套@@
作者:
台中夏洛依
時間:
2009-11-23 12:41
好無言喔!!騎腳踏車要怎麼罰~行照駕照??
難不成以後騎單車也要路考@@"
乾脆連輪椅都要戴安全帽好了
作者:
yau12
時間:
2009-11-28 21:50
總覺得現在的日子一天比一天難過了 政府的腦筋居然動到腳踏車上頭了
真的是把民眾當提款機 讀到此報導時在會怒火中燒
作者:
德成
時間:
2009-12-5 00:48
刻意將排氣尾管改裝翹高...
這個罰的好...讓後面的人吸廢氣...真是OOXX的...
罰款 900-1800 ....太少了...
最好後面再加個0......
不過...
腳踏車就有點.....
只能說..
政府缺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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