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懇請各位板大開恩 [打印本頁]

作者: 花次郎    時間: 2009-12-9 04:39
標題: 懇請各位板大開恩
針對12/8號對於原版主 滿腦子蝦 在北區PO團服團購一事。由於LS就是愛釣蝦原負責人滿腦子蝦求好心切致使疏忽將團購文章PO至北區交流版。造成北區管理嚴重困擾。

新負責人 新莊熱血與 LS全體會員 在此表示最深的歉意~

然而 LS 就是愛釣蝦,日後將會遵守降龍會版規,並予以配合~
作者: 新莊熱血    時間: 2009-12-9 09:05
針對 12/8 po團購一事,懇請各位版大開恩
作者: 阿ONE    時間: 2009-12-9 09:32
你們要好好加油喔!
小弟在此替LS背書畫押
作者: 爵士    時間: 2009-12-9 11:15
在下雖然是新人
提出一些個人看法

1.各區板主在管理上需嚴尊版規~LS就是愛釣蝦"未先報備"違反版規以致遭受處分
造成各區板主困擾~祭出處分~實出無奈

2.LS就是愛釣蝦此次觸犯版規為=>第二條:嚴禁公開買賣任何商品
但平心而論~此舉應該分類為"團購"
在降龍會於2009/02/03關閉團購區之後~遲遲未推出開放式團購規範.因無適當版區可以發起團購~才會一時不查在台北縣市討論區發起團購
如果降龍會還存有"團購區"~今天應該不致有此事件發生~也不致造成各區板主困擾

雖然還未正式成為LS 就是愛釣蝦的成員~但也斗膽也懇請管理版主能"從輕發落"
作者: 吳小佳    時間: 2009-12-9 14:33
標題: 請板大開恩阿~
針對12月8日po出團購一事,真的只是很單純的LS團服購買
沒有任何的利益,犯錯.犯規也已經是事實了!
懇請各位板大能開恩阿~

LS愛釣蝦全體今後都會遵守降龍會版規
請開恩~
作者: 新莊熱血    時間: 2009-12-9 16:13
原帖由 阿ONE 於 2009-12-9 09:32 AM 發表
你們要好好加油喔!
小弟在此替LS背書畫押


感謝 萬爺 大力支持~
作者: 花次郎    時間: 2009-12-9 18:37
原帖由 阿ONE 於 2009-12-9 09:32 發表
你們要好好加油喔!
小弟在此替LS背書畫押



謝謝阿萬葛格力挺
以後全體LS成員將會記此教訓
作者: 海鳥    時間: 2009-12-9 18:41
請 LS 負責人 新莊熱血 依交流留言版格式 重新開文

LS~"就是愛釣蝦" 交流留言第十四版★  
作者: 海鳥    時間: 2009-12-9 22:25
原帖由 爵士 於 2009-12-9 11:15 發表
在下雖然是新人
提出一些個人看法

1.各區板主在管理上需嚴尊版規~LS就是愛釣蝦"未先報備"違反版規以致遭受處分
造成各區板主困擾~祭出處分~實出無奈

2.LS就是愛釣蝦此次觸犯版規為=>第二條:嚴禁公開買賣 ...





針對 爵士 同學所提出的質疑
http://vanquishloong.com/vanquishloong/thread-13194-1-1.html

物品發行規範(2009-08-05新增)


5.未列入規範且須收費的物品製作發行
請知會站方 否則禁止公開發行製作
且站方對於已知與未知的物品製作發行
所產生的糾紛與任何法律問題
不負任何責任 物品製作發行純屬該會員自發之行為




認識小弟的人 都知道我一向公事公辦 但事情過後 出來大家還是好朋友
小弟 與 LS 朋友 也見過幾次面 , 並非不相信其信用人格

原交流版內 "團購內容" 屬 團體私下意願購買
基於尊重 家族交流留言版  享有高程度的自治權   成員都彼此間都有過照面
所以 不予干涉


但公開張貼發文於主題區內 對其他 素昧平生 的版友呢?
基於版規   在第一時間內  為保護其他版友 權利 只能先進行初步處理  這方面請見諒
作者: 爵士    時間: 2009-12-9 23:18
首先感謝海鳥版主詳細的解答
在下對海鳥版主公事公辦也無異議~在下文筆不好~可能導致海鳥版主誤解
畢竟是LS就是愛釣蝦違規"台北縣市版"版規在先
也對海鳥版主從輕發落~心存感念

LS違規其罪難逃
1.未先報備

但其情可憫
1.並無圖利特定廠商OR個人
2.並非"完全公開"方式團購~僅侷限LS就是愛釣蝦家族成員(總不會含竿家族的跑來也想買吧)
3.降龍會2009/02/03"暫時"關閉團購區後~至今10個月仍未開放團購區
團購區有其便利性/需求性~但很容易衍生廠商/業代/詐騙混入其中
所以需配套管理這是能理解的~在下並無怪罪團購管理規範遲遲未能成案
只是換個角度想~倘若今天有團購區~LS家族就能在團購區
公開團購家族成員之制服/臂章/貼紙~也不致造成管理版主需要出面處理

另外想請教海鳥版主
現在LS家族的制服卡住了~不知道該如何能讓團購制服正式成案
A.請知會站方 否則禁止公開發行製作~請教這"站方"指的是1.台北縣市版版主.2.釣蝦烏托邦版主.3.全區總版主4.按照管理層級~層層上報後等後批准
很抱歉~因為是剛加入的新人~尚不了解各位板主的權限
B.LS.就是愛釣蝦家族申請升級~正式成為降龍家族區之一員
與含竿技研/桃竹苗技研/硬梆幫/海唐組/南蝦技研相同~成為降龍會下正式家族後
再於家族區內開板團購制服
C.LS.就是愛釣蝦成員私下連絡(畢竟彼此都有電話可以聯絡)~統計後再團購
此為下下策~非到萬不得已~應不會用此種方式

在下愚昧~以上是能想出的方法~不知可有比較好的方法
在不觸犯降籠會版規的前提之下~讓LS就是愛釣蝦的制服團購能順利進行

在下只是跟LS就是愛釣蝦成員有過幾次巧遇~想申請加入LS家族~但還未提出申請
以上言論屬在下個人觀感/論點~與LS.就是愛釣蝦家族無關
如言詞有所冒犯~還請見諒/海涵

如蒙海鳥版主幫忙想出完美絕決方案
相信LS家族成員在團購制服順利完成後~都會更珍惜這件歷經風波的制服
因為有LS家族的團結&降龍會管理版主的寬宏大量蘊含其中

[ 本帖最後由 爵士 於 2009-12-9 23:24 編輯 ]
作者: 海鳥    時間: 2009-12-10 01:03
原帖由 爵士 於 2009-12-9 23:18 發表
首先感謝海鳥版主詳細的解答
在下對海鳥版主公事公辦也無異議~在下文筆不好~可能導致海鳥版主誤解
畢竟是LS就是愛釣蝦違規"台北縣市版"版規在先
也對海鳥版主從輕發落~心存感念

LS違規其罪難逃
1.未先報 ...



看來 你尚未瞭解我處理的原因為何


1.
如果要用按照降龍會論壇公告規定  LS 家族 就算在交流留言版 團購制服 也違反其規定
也就是說 根本不能發行 或製作

因為
LS 並非降龍會任一家族 也 未告知任一管團人員
LS 交流留言版存於
釣蝦釣魚降龍會 » 北部釣蝦-台北縣市討論區 其中一子頁

這樣不知 爵士 同學是否瞭解其因果關係?


2.
但基於 尊重交流留言版 的自治權 , 當 LS 製作團服 在本人上任之前
所以 本人暫比照當成降龍家族版處理  不予干涉

而LS 交流留言版負責人 於公開主題區 發文張貼 乙文 , 在本人上任之後
所以處理之


經由上面因果關係
在LS 交流留言版 發行團購 你認為是公開還是非公開?

既然僅侷限LS就是愛釣蝦家族成員
在北部釣況主題區 發文張貼團購 並使用道具 變色卡
你認為是公開還是非公開?

然而 在社會上 有些事情 能做 不能說
難不成我偷偷放水 也要在 LS 交流版裡 公告天下 ?
OK !  既然 你點出來了 不好意思 那就請 LS 比照規定辦理
(LS 交流留言版屬於那個板區 該找那邊 相信會找到申請管道)
但請勿找我

3.
物品發行規範(2009-08-05新增)

即是在補足 所謂的 "團購區" 存在而定


而 爵士 同學 既然 與LS 成員 "有過幾次巧遇 "
如何 能保證  並無圖利特定廠商OR個人
上文提到 小弟並不無相信 LS 朋友之信用
原 LS 負責人 滿腦子蝦 本人 小弟見過多次 也有該員手機號碼
而 該員住於小弟家距離不到 500 公尺
連小弟都還不敢拍胸脯保證

請問 萬一交易發生任何糾紛問題
這是一種責任
爵士 同學 你要幫忙作保嗎?



版主並非有無上權限
管理團隊 彼此都有管道可找到彼此
而就算要找 同學 您
或許 還需人海茫茫 大海撈針
這也是

需得到任一行政管團的真實身分認證 並留存相關書面紀錄 之目的




版主在此事情的唯一權利
在第一時間 為保障版友的權利 在防止所有可能性發生前必須干預處理  

這樣解釋你滿意嗎?

作者: 漢堡    時間: 2009-12-10 01:50
謝謝阿萬哥~跟海鳥哥~下次見面我先自喝三杯嘿~~感恩感恩
作者: 爵士    時間: 2009-12-10 08:52
1.再下對海鳥版主的處理的公正性無任何質疑(LS犯錯是事實)
也對各區板主維護版區的辛勞給予肯定
2.因為在下是新人~沒搞懂LS在降龍會的"定位"是哪種層級
只因看到LS能辦理(主辦OR協辦)12月份降龍會的研討會~誤以為LS是降龍會之認可家族.
既沒認可~又要其辦理研討會~那不成了有實無名身分
用個比較不恰當的比喻~那不跟小老婆一樣有實無名
這點在下基於沒搞清楚LS在降龍會中之定位~僅用觀念常理判斷~錯誤的認知
鄭重跟海鳥版主道歉
3.對於海鳥版主從輕發落~在下雖然還不是LS正式成員
也對降龍會各層級板主寬宏大量~心存感念
4.再下對LS此次團購制服~並無法做保證背書~再次向海鳥版主及LS成員抱歉
5.對於海鳥版主再次超詳細說明~在下深感惶恐~想必浪費您不少寶貴時間
如有幸能碰面~自當面跟您正式道歉
6.針對此一事件~在下已經毫無疑問了~就此打住~僅願當個小小快樂釣蝦人

另外降龍會能保持超乾淨的版面(乾淨=無商業色彩)~實屬不易~給予掌聲喝采
也多虧了各區板主辛勞的付出~THANKS!
作者: 鳴神劍二    時間: 2009-12-10 10:36
標題: 回復 #13 爵士 的帖子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遇到事情 要能公正的處理 所依靠的就是(版規)
作者: 阿ONE    時間: 2009-12-10 12:45
基本上降龍會的家族
都是創會社團
如果想成立家族版
可以去跟論壇管理員申請

北基區只是提供平台
在一定程度的約束下
作為社團在降龍會的聯繫窗口

當初小弟首開降龍會先例
在北基區開放社團留言版
其用意除了想藉此凝聚向心力之外
也希望以北基區的社團為主體
更加推廣釣蝦活動
為了以上的目的
在海鳥的建議下
所以小弟的任內推行"北基區釣蝦研討會"

至於活動的主辦與協辦之分
小弟都說由各社團決定活動內容
北基區會傾全力配合

次郎 熱血
你們要好好加油喔
如同降龍會的基礎在於家族區
北基區日後的架構也在各社團

[ 本帖最後由 阿ONE 於 2009-12-10 13:05 編輯 ]
作者: fatfatbear    時間: 2009-12-10 20:42
首先 行政版主與行政總版 擁有該區管理主權
除非事件已影響降龍會整體 熊胖才有權干預
所以 此篇文章 純為解釋觀念 望大家可了解

降龍會的行政藍圖 為平面圖 並非樹狀圖
並無所謂的階層 只有負責的職務不同與對職務的尊重
(既使是熊胖做錯事 在辦公室裡 一樣被念到臭頭)

而任何社團與降龍是共生一體的 並無所謂認可問題
既然大家都是降龍人 那這個問題根本不存在

行政版主有行政版主的考量 並不會一昧接受申請
既然行政版主已接受開立家族版的申請
既表示此家族已受到降龍社群的認同 這點是毋庸置疑的
所以 LS加油吧 大家是受認同的:loveliness:
但是版規還是得照著來 希望大家可以體諒

降龍會由成立至今 隨著時間不停的進步
這全賴大家的努力 不管是 現實群族 網路群族 團體群族 個人群族
大家皆自有貢獻的部份 熊胖在此感謝所有降龍人的付出
當然其中也包涵 LS 與 流浪漢 含竿 北基區 等等

由於團購規範遲遲未公佈 造成大家的困擾 這點希望大家能原諒熊胖
近期將盡快通過研討 以免造成大家的不便

我愛大家好愛好愛 讓我們彼此相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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