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 [打印本頁]

作者: 溪釣瘋    時間: 2010-5-12 20:01
標題: 北縣44條河川 下月可望付費垂釣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卅板橋報導】
2010.05.12 02:53 am
北縣自91年起有11個鄉鎮市、共44條河川實施封溪護魚政策,縣府認為魚類目前已變多,打算每年6月至10月非魚類繁殖季,開放河川供民眾付費垂釣,昨天在縣政會議中獲得通過,等各鄉鎮市商定河川垂釣區等配套後,送交縣議會審查,若獲通過今年即可實施。 「北縣劃定垂釣區垂釣收費標準」草案規定,每年6月起至10月底開放垂釣,全縣每天限定400名民眾垂釣,垂釣者必須申請許可證,日證300元、二日證500元、月證2500元,65歲以上或身心障民眾則收費減半。 農業局提報開放封溪供垂釣的11鄉鎮市,分別是坪林、雙溪、三峽、淡水、平溪、石碇、烏來、貢寮、三芝、金山、石門,共計44條河川。 農業局說,未來開放垂釣,未滿18歲者須由滿20歲者陪同請證,垂釣僅限「1人1證1竿」,每次只能攜走10條魚(吳郭魚等外來種除外),釣獲保育魚種,必須放回溪流。若未申請許可證卻垂釣,或持證違反規定,可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裁處1萬至5萬元罰鍰或撤銷許可證;若蓄意釣保育魚類可裁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農業局指出,北縣91年10月起封溪護魚至今,保育有成,坪林鄉日前即先開放垂釣,為鼓勵觀光休閒與生態保育平衡發展,才研擬收費標準。 環保局長鄧家基指坪林鄉率先開放垂釣,已出現亂丟垃圾情形,新聞處長陳惠敏提醒注意社會對於保育的觀感。縣長周錫瑋因此要求農業局先與11個鄉鎮市商定各河川垂釣區等配套措施後,再送縣議會審查。

【2010/05/12 聯合報】


各為覺得有天理嗎
作者: 文大亂釣的    時間: 2010-5-12 20:10
天理何在阿=.="
全縣每天限定400人
台北人那麼多  一天垂釣的  外勞撈的  隨便算都破400了阿
一日要300元=.=...
而且我看要付費得應該是平常時封溪的水域吧?
作者: 女友愛吃蝦    時間: 2010-5-13 00:30

不要阻攔政府賺錢
利用收費 降低減少釣魚人 去釣 至少會去頻率也比較低了 相對的破壞自然也會減少一些

不過乾脆 買釣魚用品 徵收休閒費會比較快

買大牌的竿子 外加個奢侈稅

400*300=120000  不錯賺

感覺有點悲傷 需要用收費抵制 貪婪的心  讓休閒正規的人 也一並受害
作者: 北縣阿宏    時間: 2010-5-13 01:10
真是的 要開放還要收錢...

政府真的什麼錢都要賺
作者: 板橋阿凱    時間: 2010-5-13 01:45
我覺得還好啦   如果是收來打掃或是用在河川整治的方面    到也不錯    總比不收費   但都沒魚的好吧
作者: KIRK0419    時間: 2010-5-13 02:07
我也覺得收點錢拿去給水產養殖所當經費也不錯~
定期放流魚苗做復育也好
但是前提是執法的公平性

但是這條"每次只能攜走10條魚"
釣一趟溪釣只抓十條我覺得有點低
作者: 板橋跛腳貓    時間: 2010-5-13 08:51
標題: 回復 #6 KIRK0419 的帖子
記得要抓大尾一點~~不然一條30元也不便宜啊....

反正政府要收也不能不給...這個政策真的是懶得說他了~
作者: 萊茵哈特    時間: 2010-5-14 10:10
~~~真是搞不懂,一天300元等於可以去釣蝦了。而且收費的用處是做甚麼
        ,不是要鼓勵民眾要有正當的休閒活動,這樣有鼓勵到嗎?是鼓勵大家到
         KTV去唱歌消費吧。想一想夏天帶家人去溪邊烤肉釣魚,家人加上小朋友
         釣個3支釣竿要900元,嚇死人快比買烤肉材料還貴。~~~
作者: 關西胖虎    時間: 2010-5-14 10:30
標題:
傳說中的『外行領導內行』
這就是台灣的河川保護呀!!

繳一堆錢,口口聲聲說會用在河川整治上
結果民生廢水&工業廢水還是照樣排放,工程挖了再挖
也沒有一個專門捉網魚電魚或排放廢土的"執法單位"



如果這則新聞是完完全全呈述議會的決議事項內文,我最好奇的就是:
未滿18歲者須由滿20歲者陪同請證

現在溪釣活動是變成八大行業之一了嗎?

扯~比扯鈴還扯!!

什麼叫做「覺得魚變多了」,數據在那?

官僚制度越來越嚴重到是真的
作者: 板橋跛腳貓    時間: 2010-5-14 10:41
標題: 回復 #9 關西胖虎 的帖子
虎哥...台北縣市還是多多少少有在為河川保育盡心力~

像是目前都有在進行的衛生下水道的建設..漸漸把民生用水導入污水處理廠!

算是各縣市普及率算高的...不過我們平常都有繳稅..何必再繳這麼多錢??

至於工業用水的部分...就不必擔心了...因為工廠外移..現在這方便的廢水少很多..

收個一百幾十塊清潔管理費一天四百人次的收入~應該也夠鄉鎮地方建設保育設施~

我是不太懂三百元是怎麼計算出來的??如果釣魚的人需要貢獻金錢來促進環境保育~

那烤肉的遊客?當地做生意的商家咧??他們就不會對河川造成污染??不需要貢獻一點嗎??

這樣的政策通過..看起來就是把釣客當成肥羊宰...真的有失公平性...
作者: 關西胖虎    時間: 2010-5-14 10:46
標題: 回復 #10 板橋跛腳貓 的帖子
阿貓~

以這陣子在台北的釣遊,我是還感受不到
因為釣著釣著就會飄過一層浮油,然後就是一陣洗髮精或熊寶寶柔軟精的味道飄走

可能你住台北,所以感覺比較出來吧

還是說以前更慘
作者: 板橋跛腳貓    時間: 2010-5-14 10:55
標題: 回復 #11 關西胖虎 的帖子
虎哥...真的有好一點點了...以前你在淡水坐渡輪...

如果憋氣的功力不夠..大概會被水臭死~現在可以換兩口氣還不會暈倒~

民生污水下水道一定是從大宗集合式住宅下手...所以市區會做的比郊區好一些~

畢竟郊區的民眾還是習慣把溪流當水溝~以前在淡水河..可以看到死貓死狗死豬死魚..

現在這些養殖業也都被驅離...工廠也少很多~雖然淡水河還是很臭..但是有人敢釣魚了

以前人家常常打趣的說...如果自殺跳淡水河..不會被淹死~但是會被臭死~

破壞環境可以在一夕之間~但是環境保育卻是要花上一輩子的心血~

所以很多政客不太投入這種短時間看不到成果的工作~

總而言之~有人願意做..我們就該感覺慶幸囉!!

[ 本帖最後由 板橋跛腳貓 於 2010-5-14 10:57 編輯 ]
作者: 萊茵哈特    時間: 2010-5-15 22:47
~~~現在台北市說淡水河也要禁釣。搞不清楚淡水河近年是有些魚可釣,
         但還是很髒,台北不能釣對岸台北縣可釣。說是花博展維護市容,
         把釣魚人趕光,那們子的想法。~~~
作者: 板橋蓋瑞    時間: 2010-5-20 17:32
全縣每天限定400人
一日要300元=.=...月繳$ 2500.  @@@

又是一些昏庸的官僚自以為是的,不知民間疾苦的,全縣每天限定400人, 44條溪每條溪每天不到十人垂釣, 如果還要檢驗漁獲或無證釣魚可能要派4,000人去巡邏! 昏庸的官僚 為什麼不能實際一點!
作者: 三峽艾瑞克    時間: 2010-5-20 18:02
標題: 回復 #1 溪釣瘋 的帖子
沒天理!!
溪釣本為休閒,漁獲只為附屬,
收費!! 真是無能政府想出來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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