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轉自戰國區~疑似"神教"的計謀 請大大們注意發言 [打印本頁]

作者: 12味    時間: 2010-7-26 00:40
標題: 轉自戰國區~疑似"神教"的計謀 請大大們注意發言
大大你好~

我有看見你再那一對XX夫妻的網站留言~

我希望你暫時不要再那發言~

事出必有因~

前陣子有朋友打電話給我~

他之前是騙錢夫妻的學生~

他說因該是目前製作釣竿沒錢給廠商導致周轉不過來~

因為之前他就是越來越看不過那一對夫妻的行為而離開~

也再那格子留言後來那一對夫妻就去告他~

我朋友說他們是在圖利但是沒有營業登記證~

但是我朋友拿不出證據~

後來官司打輸他賠了一些錢~

他告訴我目前他們需要錢~

故意再(釣魚)看看你們說他一些啥壞話~

最後再依依寄出存證信函~

要是今天他贏了等於是從我們這一些留言的人身上拿到一些好處~

這樣他就可以東山再起~~~

----------------------------------------------------------------------
剛剛人家傳給我看得~大家注意黑



這一偏是他人傳送給 長仔  大大的短訊
這篇大家看看就好~可別亂"角"唷
那2夫妻目前十分缺錢的樣子~啥事都可能幹的出來唷

[ 本帖最後由 12味 於 2010-7-26 00:53 編輯 ]
作者: 斗六小葉    時間: 2010-7-26 02:26
網路發言要小心,時機不好,現在流行發文給人家砲,在反過來告人家...
要小心啊...
作者: 北縣阿宏    時間: 2010-7-26 12:49
總之發言還是要注意言語阿~~~

否則....被怎樣都不知道...
作者: 雞排王子    時間: 2010-7-26 14:49
感謝大大的提醒!!
話說~還真不少人去上面留言說!!
作者: 魚蝦隨便釣    時間: 2010-7-26 21:05
難怪最近律師事務所越開越多也是有原因的...
作者: momo小毛    時間: 2010-7-26 22:36
標題: 網路毀謗侮辱無所遁形
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者毀謗他人是否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這兩個部分必須依照具體情形來判斷,公然侮辱或毀謗都是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

. 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幹x娘、白癡智障...等。

. 而毀謗則是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詐欺..等。

. 如果在網路上公開的說明 真實姓名理所當然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

. 如果是暱稱,而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在說哪一位也就是無法斷定為某人,則因為並沒有貶損到他人的在社會上的評價,就不會有為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的問題。如果為公司行號名稱或影射,則不在此限。

. 如果於網路上說明的是事實,則不稱為毀謗,也就是沒有違法,但是如果說明的事實牽扯到個人的私德以及跟公共利益沒有關係則有可能違法。但是涉及價值判斷問題,必須由法官依具體情形來判斷。

. 關於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侵害了個人法益,是屬於犯罪行為,司法機關是有追訴犯罪的義務,因此只要檢具相關犯罪事實,向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提出告訴,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將犯罪行為人揪出來,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若所陳述被害人的說明為事實則不成立)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 請求損害賠償


轉載至YAHOO知識~
作者: 芬園展    時間: 2010-7-27 22:07
嗯嗯嗯 要多多注意 以免又被敲了一筆
作者: 神明會生氣    時間: 2010-7-27 23:40
傳說中的  台灣"好"釣竿嗎???

請大家千萬別批評他唷

他的是台製的~~

他的材料看得出來~~~報紙@@  有蘋果日報喔
作者: 眼鏡    時間: 2010-7-28 00:16
以前用報紙捲一捲打過棒球

現在看到報紙捲一捲可以釣魚蝦

老師~~我有疑問

報紙的藝術感出自於哪??

這種創意~~連老師都無法回答阿!
作者: 鳳山小培    時間: 2010-7-28 02:08
各位大大好~

那一篇文章是小弟寫的~

是寫在一位大大的部落格裡~

想說提醒他不要再發言~

萬一中計真的可就划不來~~~
作者: @夜貓@    時間: 2010-7-28 02:25
標題: 回復 #11 鳳山小培 的帖子
長仔  不是第一次被告她是越告越勇
作者: 釣蝦粉    時間: 2010-7-28 10:05
顆顆    要告就來  
我認識的人脈也不會輸
這對夫妻肺片 真是有夠奧  奧到這種澳步都跑出來了
可憐阿    好好的工作不做 搞這種名堂
看來是以錢賺暴利賺太爽了
可能沒有辦法在去工作了 好可憐喔
作者: 鳳山小培    時間: 2010-7-28 13:26
標題: 回復 #13 釣蝦粉 的帖子
大大說的好~

看留言也是有人這說~

當興趣就好...當職業他還不夠格~
作者: 普普大叔    時間: 2010-7-28 14:13
標題: 回復 #14 鳳山小培 的帖子
偷偷問..是住高雄A嗎?
作者: 神明會生氣    時間: 2010-7-28 14:23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這張照片理的竿子 大家有覺得很熟悉嗎??

這是 我在北區 爬到的@@~~

看看就好
作者: 釣蝦粉    時間: 2010-7-28 17:12
標題: 回復 #16 神明會生氣 的帖子
科這我倒是沒看過
是蘋果竿耶

[ 本帖最後由 釣蝦粉 於 2010-7-28 17:24 編輯 ]
作者: 阿智    時間: 2010-7-28 19:17
標題: 回復 #16 神明會生氣 的帖子
這張我沒看過耶         現在看到了
作者: 鳳山小培    時間: 2010-7-29 13:17
標題: 回復 #15 普普大叔 的帖子
恩恩~

就高雄他最出名了~
作者: 普普大叔    時間: 2010-7-29 14:49
標題: 回復 #19 鳳山小培 的帖子
3Q..大慨知道了..




歡迎光臨 釣蝦釣魚降龍會 (https://vanquishloong.com/vanquishloon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