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愉快的釣魚心都被打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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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掉蝦達人
時間:
2012-1-8 23:13
標題:
愉快的釣魚心都被打壞了
今天釣不太到目標魚!!
早早換點順便去探點行!
我就給他往下跑到 東關路上 一條
軟埤x溪 因為有地圖特別能找到要的點
沿著路一直走!一直進去 邊看邊研究
必竟剛開放封溪路段 扛棒還是要看一下
從入口探到水源頭! 每根封溪牌子都是到100/12/24
所以看到點有大魚在游就撒點料!
會搶吃粉餌!!心動了!
就下竿!! 狂拉!都一支花跟大石賓
悲劇都在拉爽爽時發生!!
警車來了!!哈!我以為警察杯杯又來問說釣的好不好
因為前面釣另一個點!警察杯杯也是有來問
但這次的警察杯杯有帶相機!(不同區)
我桶子又剛好有一隻超大隻石賓(因為超大要留下來拍照)
慘案 發生了
警察一開口就說這邊不能釣你們知道嗎
然後拍了那隻魚一張特寫!整個問號 ....
然後我就很理直氣狀的跟警察杯杯說 這邊我有研究
台中12/24有開放4~5條溪 這是其中一條!
封溪扛棒也寫到12/24 然後警察杯杯說哪邊寫到24號
我就帶他往下走!看扛棒!!日期跟我說的一樣 100年12/24
警察杯杯看一看換說!!有新公告 他們扛棒都有貼新的!
可能這支被人破壞撕掉! 但我想一想 我 從下邊看上來的
我又跟警察杯杯說下面小橋旁邊也都沒貼...都一樣
他又說一開始入口就有...我遲疑了!被他唬到!入口哪邊的入口
難道有我沒看到的入口
...我怕了!但是這邊就真的沒有繼續爭
只想推到不知者無罪
然後開始小聲的在說 難道你們在這邊釣魚民眾沒有阻止嗎
我們釣魚真的都沒人來說-.-
他又開始說 你以為我們會這樣就上來嗎? 我了了 有人報案
警察杯杯開始 東說西說! 最後也是留了資料電話 說好結案
據我所知 溪是那邊自己人說要保護的!但目前是沒有任何公告
跟警察杯杯說了一堆也知道那條溪沒苦花.....心想那保育個x喔
因為從下邊逛到上邊快源頭!只有上邊有大魚群 水有點濁又小
最下邊感覺像水溝 因為我們邊釣邊放 口口聲聲說保育
然後用自己家的廢水去養魚!(聽說以前有苦花)
最後教大家一點!我們有照扛棒打電話去xxx會
(不清楚的溪段我們都會打去問很熟假日基本都同一個代班先生)
假日他也東拖西拖每次都一樣 然後得到一個安全的方法
就是為了保護自己的權利要請警察杯杯在那扛棒一起拍個照!
證明自己當天看著這扛棒入釣 沒違法!!這樣才站的住腳
最後我也怕警察杯杯背後補我一刀!!我用手機延路拍扛棒
我剛也去下新的封溪路段 日期跟我下的版本一樣
又被警察杯杯唬一次
事情可以安全結束就好!
心裡還是一樣看不起口口說保育!卻用自家汙水去做保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會網 有公告可以查!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最新的而已
[
本帖最後由 掉蝦達人 於 2012-1-8 23:14 編輯
]
作者:
拉拉拉
時間:
2012-1-10 10:27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52/IssueID/20110625
新聞的封溪 寫的不是很清楚....
但是裡面有幾句話很反感.......唉
不過新聞是2011 6月的.....也不知道哪有正確資訊...
[
本帖最後由 拉拉拉 於 2012-1-10 10:44 編輯
]
作者:
掉蝦達人
時間:
2012-1-10 12:47
標題:
回復 #3 拉拉拉 的帖子
封溪護魚是由當地民眾視需求決定封溪時間與地點,再由市府公告
沒公告前呢?
拉拉大的新聞是對的!因為那天就那麼多條封溪
如果我沒記錯
以前如果要繼續封溪扛棒會在好幾日就換釘新的
因為之前也有為了等新社封溪開放!興沖沖的跑到新社
結果扛棒就有新封溪時段了
那邊是個爭議點!我會在打電話去問到底封還是沒封!
我個人認為那是釣魚人的權力
封溪我們乖乖遵守!開放就應該:loveliness:
作者:
掉蝦達人
時間:
2012-1-10 13:03
哈哈哈
最新新聞!!
小弟剛打過去問!
只要沒新公告 就不會被罰
我剛剛把警察杯杯所說的話都跟他們說
有預告!但是新公告還沒下來
會在2月那邊才下來!!
我又問
那我現在去釣會被罰嗎
他說不會
我又說那如果警察杯杯又找我麻煩怎辦!
他說罰錢是他們在罰的 只要沒新公告就沒事
如果有事可以直接找他
作者:
關西胖虎
時間:
2012-1-10 13:14
標題:
回復 #5 掉蝦達人 的帖子
給大大一個讚!!
問承辦人員是正確的!!
禁釣的資訊很亂
很多人都習慣看網路釣具行的公告,可是釣具行不見得公告的資訊是正確的(未即時UPDATA)
也有的人打去鄉鎮市公所詢問,但卻問錯人,問到"非承辦人員"
這種禁釣資訊一定要問河川承辦人員
給大大一個資訊
台灣的禁釣規定很亂,例如,溪有分主流跟支流
有的地區是禁"主流",不含"支流"
有的地區是全禁
這點要問清楚
像你去的地方會有警察去,其實也是好事啦
免得又有人去釣魚賣,或網魚/毒魚賣
作者:
阿輝哥
時間:
2012-1-29 02:40
唉...
真是1國多制
作者:
萊茵哈特
時間:
2012-1-30 20:27
~~~當然新公告沒下來之前都合法,不然警察是要依據
哪條開單。自己立法嗎?說了就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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