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請轉告喜歡濫捕野生動物的人 [打印本頁]

作者: 白愁    時間: 2008-1-11 23:33
標題: 請轉告喜歡濫捕野生動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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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很多喜歡亂放網網魚的人
其實造成生態浩劫的並非魚虎、垃圾魚這些外來種
而是人類的貪婪跟無節制的濫捕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 (禁止使用之獵捕方法)
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
一、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二、使用毒物。
三、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
四、架設網具。
五、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六、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用釣魚的方式沒有禁止

第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宰殺行為之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未具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條件,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
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
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使用禁止之方式,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
於劃定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內,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一。
以犯第一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四十九條 (罰則)
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管制事項者。
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使用禁止之方式,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者。
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三條規定,規避、拒絕或妨礙者。
四、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者。
五、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其場所及設備不符合標準者。
六、違反第十八條第二項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未申請許可者。
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或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撤銷其許可證。



還有一條隨意釋放野生動物(即放生)
第四十六條 (釋放飼養野生動物之處罰)
違反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致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請大家看到放網的就轉告,或可打110讓執法單位處理




作者: 阿海    時間: 2008-1-12 00:13
真的很慶幸!:loveliness:

我身旁都沒這樣的人..
作者: 白愁    時間: 2008-1-14 01:30
不知道x釣放生泰國蝦可不可以舉發?
作者: 硬梆幫~TT    時間: 2008-1-14 06:34
放生恐龍ㄉ~應該會罰很重吧~~
獸神你說對吧~~
作者: 白愁    時間: 2008-1-14 07:09
大魔王都是不放生了
通殺阿!!
作者: 咪桑    時間: 2008-2-2 23:18
恩恩這種行為真的不是很好~





不過還好....放槍沒罪....~
作者: 舊愛釣    時間: 2008-2-3 00:06
原帖由 白愁 於 2008-1-14 01:30 發表
不知道x釣放生泰國蝦可不可以舉發?


這個好像可以給他桶看看喔
下禮拜一再打電話去農漁屬相關部門問看看
作者: shawn122    時間: 2008-2-7 16:13
亂放琵琶鼠等水族生物也常造成生態平衡被破壞...該罰
作者: 我是一隻小小鳥    時間: 2008-4-18 22:56
哇!那我喜歡放屁不知道會不會罰
作者: 我是一隻小小鳥    時間: 2008-5-21 23:08
濫捕(殺)野生動物應該繩之以法
絕不輕言寬貸
作者: 新力    時間: 2008-5-22 21:29
好像很少聽到有人被抓吧~~~~


台灣的法律
作者: 白愁    時間: 2008-5-24 01:58
執法人員的不力取締以及許多因素
不是我們平常百姓能決定的
所以我們只能從自身做起囉
作者: 看我蝦不蝦    時間: 2008-6-1 05:41
原帖由 新力 於 2008-5-22 21:29 發表
好像很少聽到有人被抓吧~~~~


台灣的法律


ㄎㄎ  恭喜你答對了是這樣的沒錯
作者: Benny    時間: 2008-8-11 22:10
同意+10000!
作者: faona    時間: 2008-8-12 11:43
就是有這些人,害我這幾年都沒魚好
作者: 風情    時間: 2008-8-18 11:37
原帖由 白愁 於 2008-5-24 01:58 發表
執法人員的不力取締以及許多因素
不是我們平常百姓能決定的
所以我們只能從自身做起囉



發現請馬上以電話向各縣市政府農業局及警察單位檢舉
作者: 長線阿榮    時間: 2008-9-18 23:51
各位有空.請到西海岸.枋山開始至東海岸.沿海岸.魚網多到你會搖頭.個人的興趣是放長線
對我們這些愛放長線是惡夢
作者: 飛翔鳥    時間: 2009-2-8 01:25
沒辦法.....台灣的法律就是在規範會守法的人
更何況.不想惹事的警察大有人在
不隻到這個惡人壓警察.警察壓好人的社會
什麼時候才能用正確的價值觀來看待
我們最少能做好自己吧.讓正確的觀念慢慢的感染身旁周圍的人
最起碼.不要讓環境在惡化下去
慢慢的會愈來越好~
作者: 中壢阿文    時間: 2009-3-19 11:52
標題: 回復 #18 飛翔鳥 的帖子
其實放生外來種真的也是台灣土種的殺手之一.當然濫捕也很嚴重.
作者: 揚竿之樂    時間: 2009-4-10 19:00
感謝版大分享 ~~~~
作者: 彰化阿楓    時間: 2009-8-20 21:06
對啊..台灣生態真的需要大家的保護
早年..吳郭魚.福壽螺.巴西烏龜,美國螯蝦.都是為了不同的目的引進台灣.
如食用,觀賞,放生等...
造成台灣河川,溪流,湖泊生態一場浩劫.....
令人不勝稀噓..
希望能由此開始每人都出一份心力
讓彼此都有一個好的休閒活動空間^^
作者: 來福哥    時間: 2009-11-26 21:34
這在東港的大鵬灣已經司空見慣了,那些電魚的居然囂張到把船開到作釣的附近電! 哀哀
悲哀
作者: chienyu    時間: 2010-8-21 22:57
舉凡有水的地方,都難逃網魚和電毒魚的崔殘
作者: 文大亂釣的    時間: 2010-8-22 10:45
標題: 回復 #8 shawn122 的帖子
友他們亂放就會出現有我去亂抓@@
缸子裡的小金魚都是在外雙溪撈來的
還有孔雀魚 藍魔鬼 等
作者: 桃園阿弟仔    時間: 2011-10-16 08:51
舉凡有水的地方,都難逃網魚和電毒魚的崔殘
作者: 桃園阿忠    時間: 2012-7-11 00:07
TO:  白愁 -1F
這是公德心的問題~看人阿!
良心事業~!
作者: 釣手    時間: 2013-5-1 19:57
放生是不對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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