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愛車一族: 拿手機的通病,請靜止時再打,朋友請一定要看 [打印本頁]

作者: 大文胡椒粉    時間: 2008-7-8 01:36
標題: 愛車一族: 拿手機的通病,請靜止時再打,朋友請一定要看
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size=122%]開車族注意了!王姓計程車司機今年二月利用紅燈停等空檔手機,被警察攔下開單;王認為當時車子沒有行駛,向法院聲明異議,但法官認為紅燈停等也算「行駛於道路」裁定駁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進行撥接或通話者,處三千元罰鍰。很多駕駛人以為,車子不動時就不算行駛,因此會利用紅燈停等的短暫空檔打電話,法官仍認定是違規行為

開了廿多年計程車的王姓司機,今年二月廿一日晚間開車行經台北市西園路時,被警察瞄到正在講行動電話,要他停到路邊後開了一張罰單,監理所裁罰三千元。

王姓司機向法院聲明異議。法官認為,即使王姓司機的車輛是在紅燈停等,不是「行進中」,但車輛仍停在行車道路上屬於「行駛道路」的情況,顯有違規事實










作者: 六六釣蝦手    時間: 2008-7-8 09:55
的確要該要罰的!
開車ㄧ手拿手機講電話
真的很危險!
還是弄個耳機或是免持聽筒吧!

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loveliness:
作者: 道格    時間: 2008-7-8 13:21
標題: 回復 #1 大文胡椒粉 的帖子
謝謝分享∼

大家都要注意喔!

安全至上!!
作者: Xme    時間: 2008-7-8 17:09
這就是說~~~~要講電話時~請熄火
這樣就可說~我沒發動怎麼算是行駛
作者: DADA翔    時間: 2008-7-8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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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彬仔    時間: 2008-7-9 13:54
各位大大~~安全至上 !!!
作者: 放槍小野狼    時間: 2008-7-10 14:36
安全第一
開車請用免持聽筒或耳機
作者: 彰化-阿鴻    時間: 2008-7-13 00:13
還真的要小心!!錢難賺啊
作者: HEEJUN    時間: 2008-7-13 11:20
三千塊耶  可以釣好多次蝦了的說
錢真的很難賺 各位要注意一點了
現在的警察只會想盡辦法搶小老百姓的摳摳
作者: 我是一隻小小鳥    時間: 2008-7-25 21:20
開車(騎車)不要打(接)電話
罰單不要亂開
製造雙贏和樂安全的社會:loveliness: :loveliness: :loveliness:
作者: 小辮子    時間: 2008-7-29 14:57
雖然手機很方便
但是…使用時機也是要注意一下喲
希望大家都能遵守哦
作者: Benny    時間: 2008-7-29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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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以小心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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