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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漢.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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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你敢刪~~我就po給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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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0-6-24 09:09:11 | 顯示全部樓層
溪釣版,一共有九項的版規,明訂的很清楚,若違反版規,版務人員則依版規處理

開立紅單、刪除文章/回帖、關閉文章/回帖等版務管理是版務人員的權限,版務人員則依事件的輕重、及當事人對降龍會的貢獻度給予適當的處份

若南港泰哥對”紅單”有意見,則請”當事人”依公告區的紅單機構辦理
http://vanquishloong.com/vanquishloong/thread-21288-1-1.html

若還有其它問題,請至求助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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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0-6-24 10:04:1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22 美樂王子 的帖子

美樂哥
當初因為禁釣區的文起了爭議
故熊胖才會希望小貓咪、漢桑與我一起共事
但小弟因為個人的因素,所以婉絕熊胖的美意
而迷糊是事後由我邀請來一同來幫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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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凳
發表於 2010-6-24 12:06:1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篇樓主已經至求助區PO申訴
各位請靜待熊胖的處置
除此之外,仍請各位釣友遵守版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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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毯
發表於 2010-6-24 12:07:0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32 舊愛釣 的帖子

愛釣哥,謝謝你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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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0-6-24 15:30:37 | 顯示全部樓層
釣魚界,不論是海釣溪釣,在放生這個議題不知吵多少年
有的人是主張放生以維待生態環境
有的人是主張合法取得適當漁獲
演變成,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
最後變成口水戰

本版立場在各位一進溪釣版就看到了
本版提倡健康的溪釣活動,支持釣後放流,釣後隨手帶走垃圾,儘量不要留下不屬於大自然的物品!!

漁獲,只要是合法且取得適量,本版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力要求任何人不得帶漁獲
本版只是一個交流平台,並非道德中心,更非執法單位
每個人的道得觀不盡相同,本版無法一一兼顧,故設立第6項規定
如果分享的事物過份血腥,本版則會做另外的處理

各位欲在本版討論、分享就必須遵守本版版規
若無法接受,只好委曲請你別發言,這與什麼獨裁專制無關,因為你若願不遵守,那只好依版規處置,若受到處置,卻說我們處置不公,實在讓版務人員無奈!
所以請各位不需要在此論點上做爭論,除非這些行為違法的!

本次事件本版立場很明確
違反版規則依版規處置
若當事人需要取消紅單,請依公告區的紅單機構辦理http://vanquishloong.com/vanquishloong/thread-21288-1-1.html

若仍覺得有可議之處,請至求助區尋找上層管理人員協助

重申:
本版只是提供一個休閒平台給各位來這交流
這是一個免費的平台,也是一個提供大家歡樂的地方
至於其它有爭議的人、事、物,請各位別帶到本版上!
若你要在這個平台上交流,就必須遵守規範

聲明
本版版上釣友有些會帶漁獲,但也相當多的釣友是全部放生,並非所有釣友都是帶走漁獲!


最後,本篇樓主已經至求助區PO申訴,煩請各位靜待熊胖的處置,勿再做口舌之戰,讓溪釣版回覆平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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