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蝦釣魚降龍會

標題: 機車有改管的朋友要小心哦. [打印本頁]

作者: 釣童    時間: 2009-3-13 18:01
標題: 機車有改管的朋友要小心哦.
機車排氣管朝上最重罰1800 公路總局最快下半年推動 [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ettoday//SIG=10pugg0rl/*http://www.nownews.com/]

                               
登錄/註冊後可看大圖
[/url] 更新日期:2009/03/13 12:31 記者林睿康卅台北報導
有鑑於部分機車騎士把機車的排氣管改裝朝上,影響後方其他騎士或行人。交通部公路總局今(13)日表示,已經在檢驗標準中增加「排氣管需維持水平」條款,並送至交通部審議。未來違反規定者,將處以新台幣900至1800元的罰鍰,最快下半年就會推動。

公路總局監理組組長謝界田說明,政府的排氣管檢驗規範已比國外嚴格,例如排氣系統必須要有隔熱防護裝置,避免騎士或乘客遭排氣管燙傷,不過,對排氣口的角度,並無特殊規範。

謝界田表示,由於有部分機車騎士為求帥氣,會把排氣口尾端的出氣口朝上,但是因為高度與角度關係,廢氣排放時,可能直接朝著後方騎士與行人臉上噴去,不僅傷害後方民眾的身體健康,也會造成環保問題,因此公路總局已在檢驗標準中增加「排氣管需維持水平」條款,並送至交通部審議。

謝界田說,未來違反規定者將處以新台幣900至1800元的罰鍰,依照行政程序,最快下半年就會推動。

對於有些國外進口的重型機車,如果原廠設計是排氣口朝上,並非改裝,這要怎麼處理?謝界田說,會請進口業者向國外原廠反映,必須負責進行調整。
作者: ♂阿吉㊣    時間: 2009-3-13 18:38
這一次的法規擬定出來我週遭的很多人都中獎了
包含我自己也中獎了
還好我還有一支之前換下的改裝平管
反而我現在車上這支微翹的還比較安靜
作者: 中壢黃小佑    時間: 2009-3-13 19:16
真倒楣!!
我的也有翹管 但是聲音很小
原廠的管早就斷掉了..不會又要買一隻吧..
作者: 峰仔    時間: 2009-3-13 20:05
你可以看看能不能叫人家接一小節朝下方的就可以了~~
這樣應該比換一支還省錢喔~

相對的喔~你不喜歡吃人黑煙~人也不想吃你的黑煙~將心比心巴
我絕得這個提議好
作者: 你誰派來的?    時間: 2009-3-13 21:43
還好GP裝KAO的不翹...只有到大牌中下而已..
作者: 中和阿進    時間: 2009-3-13 22:33
呵呵 我低機車本來要改 好家在沒改 不然摳摳又浪費掉了
作者: 新竹螃蟹    時間: 2009-3-13 23:26
例如排氣系統必須要有隔熱防護裝置,避免騎士或乘客遭排氣管燙傷

我那蓋子飛走了  =  我要再買1隻管子阿
作者: 新手菜鳥    時間: 2009-3-14 01:01
這好像我也會中獎
沒關西啦!
等遇到了再說

作者: ♂阿吉㊣    時間: 2009-3-14 01:06
標題: 回復 #7 新竹螃蟹 的帖子
防燙蓋很久之前就有在抓了
這項法規最主要是針對白鐵管
你飆那麼久都還沒被抓
那應該就比較不用怕了
作者: 中壢黃小佑    時間: 2009-3-14 02:19
標題: 回復 #4 峰仔 的帖子
沒辦法~"~ 噴煙口剛好在大牌旁邊而已 一定要去換了
明天來去物色新管子了
不然被抓幾次的錢可以買好幾隻了
先去物色 等正式上路就可以換了

舊管子已經送到回收站了 當初沒想到那麼多...
作者: 峰仔    時間: 2009-3-14 13:26
現在改裝車那麼多
如果拿相機在陸上等= =
不知道是否可以增加月收入
作者: 新竹螃蟹    時間: 2009-3-14 22:39
標題: 回復 #9 ♂阿吉㊣ 的帖子
我買新車到現在剛好半年

蓋子是半路飛走

那是原場管
作者: ♂阿吉㊣    時間: 2009-3-15 00:42
標題: 回復 #12 新竹螃蟹 的帖子
那個防燙蓋去機車材料行應該叫的到貨
只是200~300應該跑不掉
會抓防燙蓋是因為太多塑膠車都裝白鐵管了
之前也說排氣管超過45度角開罰9000
HID沒去監理所驗光也會抓
不過好像都沒在抓
等法規出來在看看囉
作者: 新手菜鳥    時間: 2009-3-15 01:47
標題: 回復 #13 ♂阿吉㊣ 的帖子
對阿!
說會抓也是還好啦!
看警察...
有些警察比較機車就會囉哩囉唆
那也沒辦法啦!
我機車HID也還沒去監理所驗光
到現在也沒事(因該說是我很少騎吧!)

作者: 麻糬拔拔    時間: 2009-3-24 01:39
我覺得這個法令很好阿~翹的高高的 憑什麼要後面的人直接去吸你排放的廢氣呢?

那個廢氣直接衝到你臉上真的很不好受....希望更多人將心比心!!

改裝沒有不好吧!! 以前的管也沒這麼翹吧
作者: 中壢黃小佑    時間: 2009-3-24 23:27
台北市已經有人被罰了 請小心...

機車改裝排氣管 加強取締
更新日期:2009/03/24 04:09
記者洪敏隆卅台北報導〕常有機車騎士將機車改裝,不是發出巨大聲響,就是將排氣管往上翹,廢氣直往後面機車騎士臉上噴,台北市政府聯合稽查小組加強取締,昨晚共取締49件。


現行法令只規定排氣管尾管(噴嘴)必須朝後,交通部公路總局正研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訂「排氣管須維持水平」,最快5月實施。


台北市政府整合市警局、監理處、環保局成立稽查小組,昨天起每天選擇5個地點同步取締。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方仰寧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規定,若排氣管、消音器設備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導致影響行車安全就認定違規,警察並非專業人員,聯合稽查交由監理及環保人員認定,再由警察執法,可維護多數人權益。


取締噪音標準是只要超過背景音量10分貝即可告發,罰款6000元,有客觀標準,爭議不大,但取締排氣管改裝翹管行為,認定標準為排氣管尾管(噴嘴)只要高於車牌下緣即認定違規,處900元罰款,且被告發車輛每3個月要回到監理處驗車。


市府昨晚在承德路、民權西路口執法時,就遭遇很多質疑,有的機車改裝排氣管,明顯高於車牌,但車主日前聽說將修法,已主動將尾管改為平行,還親身示範站在排氣管後方不會被噴到,卻因認定標準是尾管高於車牌下緣照樣被罰,還有人大罵「能賣為什麼不能買?」也有人質疑還未修法北市府就先罰,根本是一國兩制。

轉載
作者: 釣童    時間: 2009-3-25 13:49
半年前小弟就己經被開過相關的罰單了,但後來
上訴成功6000變900好加在,而排氣管需水平這
點早就己經修過了,而且己經在相關條例中可見
了,小弟就排氣管相關的常見罰則整埋一下.

目前在加強實施的: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十六條:
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各項異動,不依規定申報登記者。
  二、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之設備,或損壞不予修復者。
  三、未依規定於車身標明指定標識者。
  四、營業小客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者。
  五、裝置高音量喇叭或其他產生噪音器物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並應責令改正、反光紙並應撤除;第五款除應依最高額處罰外,其高音量喇叭或噪音器物並應沒入。


雖然在郭瑤琪當交通部長時己開放部份車體可自己變更,但關於機車排氣管也
需符合變更限制
(二)機器腳踏車設備變更:
設備分類 變更項目 變更要件或檢驗標準 實施日期或適用日期
其他設備 照後鏡 1.應與車身主要結構部份連接,並安裝牢固。
2.不得影響駕駛人視角。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
排氣管 1.應有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
2.排氣管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 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

現在修法為出口需低於車牌下緣.
另外

第四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
  二、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行為者,並吊扣該車輛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車輛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第三項行為者,沒入該車輛。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與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


大家注意了,這點交通部有發函於全國交通警察單位
(交通部90.10.25. 交路九十字第0一一三三八號函)
重點內容如下:
依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使用儀器檢查機動車輛噪音,由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之人員為之。」是以車輛是否製造噪音,應以專業人員使用科學儀器檢測方可認定,非僅憑警員主觀上之臆測為其舉發之基礎,臺北縣政府警察局因此曾於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北警交字第0九二00九六八一一號函通令所轄各分局宜商請環保機關派員配合實施稽查,以避免因無儀器設備而僅憑臆測之「錯誤舉發」情事發生造成民怨。

所以,若警員是無法單獨開這條的,這是要有環保單位協助,且標注相關測定數值,
才可開出罰單.

再來:
改裝排氣管多數沒加裝”觸媒轉換器”若有測出廢氣相關數據超標,又可以開一條,那一條
是3000元的.

所以這次若是警察單位和環保單位聯手,很可能一次收到三張的罰單,一次可能就可以接近
一萬元的罰則哦.

[ 本帖最後由 釣童 於 2009-3-25 13:52 編輯 ]
作者: 南區代理-匠    時間: 2009-3-25 16:08
說實在的多這一條法令政策是不錯的!
因為你媽媽的每次在停紅綠燈
碰到前面有改翹管的
以往在後面的騎士
都被噴的灰頭土臉
這是很不爽
將心比心




歡迎光臨 釣蝦釣魚降龍會 (https://vanquishloong.com/vanquishloong/)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