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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載著家人南下探親 行經中山高途中我媽內急
想上化妝室 我便下休息站 將車停在廁所旁停車格
我媽下車沒一會就有輛花路靠過來 下來一位警員
向我敲車窗要我出示証件 問他怎麼了 警員說不好意思
你已經違規將車停在殘障車位 我說:是喔拍謝我剛沒注意到
心想我人還在車上 引擎並未息火大不了將車移走就沒事
但這位警員卻擋在後方不讓我倒車 還大聲要荷 叫你拿証件你
現在是幹嘛 當下心裡真的有點幹 只是不小心誤停而已機車3小
於是很不爽的交出証件 這位老兄一接過証件二話不說 馬的
直接拿出紅單就開始寫 我立刻說長官不會吧 這樣也要開喔
他說是阿你已經違規了 拜託我人又沒下車 況且車子也沒息火
說一聲將車子移走就好 何必這樣就開單 但這位老兄就裝做沒聽到
繼續寫他的 寫好推過來先生麻煩在上面簽個名 我很火回嗆簽個屁
分明是搶錢嘛林別不爽簽 這位員警也很豪邁直接在簽名欄寫上拒簽
撕下罰單往我車窗裡一丟便揚長而去 回到家和家人討論結果還是
乖乖將罰金繳掉 俗話說得好 民不與官爭有理說不清 習慣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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