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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蝦技研拉拉姆(L.L.V)
宗旨:
這是一個由全國最大之釣蝦釣魚人網站『釣蝦人降龍會』
東部版一群喜愛釣蝦釣魚的網友們所組成的一個屬於花蓮在地的團體,積極、努力、用心、推廣著釣蝦釣魚的休閒活動,也誠摯的歡迎各行各業的同好一起加入這個團體,更希望所有團員一起秉持著降龍會最高的宗旨以及成立的初衷
以釣會友、共建真情
規範:
1. 不惡意攻擊任何釣蝦、釣魚場所,絕對遵守釣場規定。
2. 無論釣場是否開放蛋餌、霸王勾、一律禁用,水滴屬於宜蘭傳統釣法,也屬東部版討論之範圍,則水滴勾只要釣場不禁止將不在此限,請各位團員自律也尊重釣場並維護釣場生態。
3. 團員之間或者非團員之間交流討論釣蝦釣魚之問題、絕不可有金錢收費之行為。
4. 每月十五日訂為團聚日(日期如有變動另行通知),不強迫出席,但會通知每位團員本次聚會之場所,如有時間空閒可出席之團員,請務必穿著東部版之團服到場,無團服者下一版團服團購時會第一時間通知,團服屬於精神之象徵,無論團服是否各位會喜歡,畢竟是投票選出來的,如有構想意見可於聚會提出,聚會所討論的不是只有釣蝦釣魚…。旅遊、團購、任何有興趣問題都可提出自己想法大家表決。
5. 承上…無法參加聚會之團員,若該次聚會有投票表決之相關會議視同棄權,表決之會議內容結果將會於一星期內由總召告知。
6. 由拉拉姆所提議推廣之比賽,經由團員商討投票表決通過之二個月內由執行長、總召、總務、統籌、籌備完成。
7. 比賽所接受之任何贊助,團員、釣場、釣具行、會外人士、所贊助之一切,如該次比賽完有剩餘之現金、贈品等等一律交由總務保管並累積下次比賽加碼。
8. 總務會製作帳冊方便記錄各界之贊助以及提供查閱,並請查閱過之團員簽名以示公正,一律公平、公正、公開。
9.每月15日繳交會費,幹部階級每人每月150,團員每人每月100元,此費用用於贊助降龍會全國以及地區性比賽之公關費用以及拉拉姆大小比賽開銷公費補貼,會費存放於拉拉姆之戶頭並由兩位總務保管,動用金額需執行長、兩位總務三人印章方可動用亦須由以上三人通知全體團員,並於下次聚餐將開銷發票傳閱參與聚會團員,未參與聚會之團員承上第5項規定視同放棄審閱之資格並不得異議。
10.入團資格:需參加過降龍會(不限定區域)或拉拉姆比賽或其他活動三次以上,並由拉拉姆幹部審核方可入團,另外五名幹部每月每人可直接批准一人直接入團。
以上規範請各位入團者務必遵守。
獎懲:
1. 每月十五日聚會將由總召點名,每出席一次聚餐之團員聚會點數+1,聚會點數3點者,拉拉姆舉辦比賽時,報名費折抵50元,聚會點數6點者、拉拉姆舉辦比賽時,報名費折抵150元,聚會點數12點者、拉拉姆舉辦比賽時,報名費全免,以上聚會點數折抵報名費,使用期限為一年內,僅限於一屆比賽,折抵費用於公費支出。
2. 如經由團員發現平時座釣,違反團員共識理念者、如座釣時使用蛋餌或是違反釣場規定屢勸不聽者,一律驅逐出團並繳交有關降龍會以及拉拉姆所代表之精神象徵、如團服、貼紙,並永不接受比賽、團體活動之報名,請各位團員自律。
3. 拉拉姆所主辦之比賽,每屆比賽第一名,如果連續三屆比賽連莊,則水晶獎盃將由連莊三屆之團員永久保留並頒發特別獎項。
4. 每屆所舉辦之比賽,賽程內容或許並不相同,一律依照當次比賽內容規定進行,一旦違反規定立即取消資格,累犯者驅逐出團並永不接受比賽團體活動之報名。
5. 除特殊條件外,例如...降龍會非花蓮地區索取貼紙經幹部投票決定外發、幹部指定團員轉交非團員外,團員手中貼紙多餘者不得擅自分發給非團員(花蓮區外降龍會釣友除外),經查證外發非團員者一律回收其手中多餘之貼紙外,聚會點數扣除3點,聚會點數負數者或一年內聚會點數無增加者,由幹部開會投票決定是否驅逐出團,幹部每人皆有免退權一次,行使免退權之幹部需提出合理理由交由執行長裁決,若無幹部行使免退權則驅逐。
6.(1).舉凡在降龍會上所發表之技術貢獻文,經由降龍會管團增加分享貢獻者,如分享貢獻+1則聚會點數則+1,以此類推,接受分享貢獻者請告知總召紀錄於團內管理紀錄中。
(2).舉凡降龍會或拉拉姆舉辦之比賽,經由降龍會管團增加分享貢獻者,如分享貢獻+1則聚會點數+1,以此類推,接受分享貢獻者請告知總召紀錄於團內管理紀錄中。
(3).參與降龍會或拉拉姆舉辦比賽之人員聚會點數+1。
(4).對拉拉姆全體團員有特殊貢獻者,例如:團服製作,貼紙製作,活動籌備...等等,由幹部提出聚會點數嘉獎,並由所有幹部投票表決嘉獎之點數。
(5).聚會點數機制由本文發表時開始生效計算,發表前之擁有降龍會分享貢獻者不計算入內。
(6).聚會點數由總召紀錄,對於聚會點數有異議者請與總召核對。
7.草創初期希望各位團員能共體時艱,踴躍參予並推廣。
幹部編制:
執行長:後山子彈
總務 :後山阿成、後山小岳
統籌 :花蓮吳大蝦、花蓮雄
總召 :Lapisangel(小劉)、後山小羅
這篇新版的規章
如果有意見請提出
如果沒有意見,將於一星期後聯絡版主更新於討論版第一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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