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規注意事項
1.小隊成員除了隊長,副隊長(職務代理人),財務長三人之外無分先後順序年齡大小一律平等
,隊長每四個月重新選派一次,連選得連任一次之後,一年內有權利要求不再擔任幹部職
務,財務長人選則於每年中秋節前重新選派一次,所有成員均需短訊告知隊長,本名.生日.
電話及住址以便隊長製作會員名冊,詳細資料由隊長及財務長各保留一份,隊員則開放彼此
電話資料。
2.小隊每個月於雙週禮拜五晚間及星期六下午分別約釣一次(分兩梯次),每兩個月聚餐一次,
聚餐前舉行會議討論所有規章增減或是隊員增補相關議題,活動日前兩星期由隊長提出聚
餐時間及約釣地點,小隊活動日無法到場請先向隊長請假,未請假者約釣罰款一百聚餐罰款
兩百以上費用併入隊費,請假者由隊員表決理由是否成立,理由成立者不需罰款
無故未到連續兩次驅逐出隊,雖有請假但連續三次未到一樣驅逐出隊(一年為限無累積)
4.約釣當天小隊提撥每人飲料經費30元整,每位隊員個人成績扣除本金後所剩盈餘均提撥
併入隊費使用,要互揹者請於下竿前先行確認
5.小隊贊助他人活動項目僅限於釣烏鰡活動,其他任何公開活動贊助須經由主辦單位邀請
小隊成員參加並由小隊成員表決同意以小隊名義執行,若有個人贊助請於小隊確認之後
並告知隊長後再行贊助
6.凡加入隊員均須購買釣魚背心及釣魚帽各一件為統一制服並製作隊徽隊章各一枚縫製於背
心前後方若有隊員離隊則需將其隊徽隊章追回
7.新隊員加入需有一名隊員推薦,另一人作保並且要跟小隊成員同場作釣三次以上,經由開會
表決有2/3成員贊成才准許加入,欲加入小隊之新成員如之前有加入其他團體請與該團體說
清楚講明白,需確實告知退出並取得該團體管理者同意才得以申請加入小隊,請勿造成各團
體間不必要之紛爭
8.請所有隊員在降龍個人資料 來自 部份 統一設定為 POR小隊
POR小隊正式成員
隊長 敗蝦
副隊長 愛釣
財務長 小高
隊員 阿咪 小毛 張A 小劉A 小其其 米迦勒 P.U.M.A.
小隊經理 會計 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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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隊規修改部分再麻煩愛釣或者小咪將隊規內容重新修正............感恩!:loveliness: :loveliness: |